近日,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,进行了逐条逐款的认真学习和热烈讨论。
通过学习,大家对慈善法的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。一致认为,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,从法制上确立了组织化、规范化、透明化、专业化的现代慈善体系的基本框架,系统规范了慈善组织、慈善募捐、慈善捐赠、慈善信托、慈善财产、慈善服务、信息公开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,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。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、综合性法律。慈善法的贯彻执行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。
同时,大家也从慈善法的有关规定中,看到了基金会的新的发展空间。比如可以根据工作需要,开展公开募捐活动,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传承晋商文化、弘扬晋商精神、塑造晋商品牌的公益事业。
大家表示,对慈善法的学习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,在以后的工作中,还需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,加深理解,要依法治会、依法理会,确保慈善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,使基金会的各项工作能有一个新的的发展,不辜负捐赠者的重托,不辜负社会对我们的期望。